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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有关“空间方位”核心经验学习的发展轨迹

2016-8-18 11:18| 发布者: duffy| 查看: 3996| 评论: 0|原作者: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学系 黄 瑾

摘要: 儿童对空间方位的知觉是建立在对周围环境和物体的“客体永久性”意识的基础之上的。儿童最早的空间意识离不开感觉运动的协调。随着动作和思维的发展,学前儿童对空间方位的认识和辨别也有了进一步发展。

        儿童对空间方位的知觉是建立在对周围环境和物体的“客体永久性”意识的基础之上的。儿童最早的空间意识离不开感觉运动的协调。随着动作和思维的发展,学前儿童对空间方位的认识和辨别也有了进一步发展。

       儿童有关“空间方位”核心经验学习的发展轨迹

        1.从辨别上下到辨别前后,再到辨别左右

        儿童对空间方位的辨别有一个先上下、再前后、最后左右的发展过程,这一发展顺序与方位本身的复杂程度有关。通常来说,上下方位不易因为位置或方向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区别比较明显,儿童比较容易辨认。而前后方位和左右方位都具有方向性,会随着自身位置的改变而变化,如儿童转动身体以后,原来的前面(或左边)就变成了后面(或右边),这自然会给儿童辨认方位带来一定的困难,尤其是左右方位的辨别。一般3岁左右的儿童已能较好地区分上下方位,他们习惯爬上爬下,如爬到沙发上面、爬到家具下面等,但在辨别前后方位时则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而要理解左右方位就更难了。

       2.从以自身为中心到以客体为中心

        对空间方位的判断一般有两种参照系统:一是以主体自身为参照去判断客体相对于主体的空间位置关系,二是以客体为参照去判断客体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学前儿童对于空间方位的辨认往往要经历一个从以自身为中心逐渐过渡到以客体为中心的发展过程。

        小年龄幼儿是以自身为中心去认识和判别方位的,他们会将不同方位与自己身体的一定部位联系起来。如自己身体的上面是头,下面是脚;前面是脸,后面是背;拿汤匙的手是右手,扶碗的手是左手,等等。接着,他们会以自身为中心去判断相对于自己的客体的空间位置。如“我的头上面有电灯,脚下面是地板” “我的前面是桌子,后面是椅子”,等等。虽然幼儿判别的是客体的空间方位,但这种判断还是以他们自身为参照的,确定的是自身和客体的位置关系,离开了自身,他们往往就难以辨别方位了。也就是说,儿童最初认识空间是与其自身的身体运动相联系的,如爬上、爬下、绕行、穿过,站在器材的上面、下面、里面、外面,拿取摆放在其他物品上面、里面的材料,寻找离自己远(近)些的积木、油画棒等活动材料……他们在空间里移动自己的身体时,即在感知位置、方向、距离的关系。

        相对于以自身为中心,以客体为中心辨别方位更能体现儿童对空间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因为从客体出发确定位置反映的是客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位置关系,它需要儿童摆脱自身的因素,在一般的、普遍的、抽象的层面上去理解。其中,儿童以客体为中心掌握左右方位概念尤为困难。如把小熊和大象两个动物玩具面朝儿童放在儿童的面前,儿童往往会把它们看成是与自己同一方向的物体来判断,而很难意识到两个玩具事实上并不与他同一方向。儿童对两个玩具左右方位的辨别需要以客体(小熊或大象)为基准进行定向判断,即要在自己的头脑中建立空间方位的转换,这显然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思维过程。

        3.从近的区域范围扩展到远的区域范围

        儿童对空间方位的定向往往是从离自身较近的空间区域慢慢扩展到较远的空间区域。幼儿在以自身为中心去确定客体所处的位置时,一开始往往局限在离自身不远、较狭窄的空间范围内,而对稍稍偏斜或离自身较远的客体的空间位置往往难以判别。如一个3岁左右的儿童在判断位于其右前方30~45度区域的物体位置时往往会认为它不是在自己的前面,而是在自己的旁边。随着年龄的增长,尤其是在逐渐认识与理解空间方位的相对性、连续性后,儿童开始慢慢意识到并辨别出离自身较远的上下、前后或左右的空间方位,同时对位于主体斜前方(后方)或偏左(右)的客体位置也有了正确的定向。这一方面表现在辨别前后方位的区域范围有所扩大,能够对离自身稍远的或倾斜于自身前后位置的客体方位有较正确的判定;另一方面表现在能把某些空间位置理解成有连续性的区域,如前面可以分成前左和前右两个区域,右边也可以分成右前和右后两个区域,而且到了后期,儿童一般也能明确标出空间位置的中间点,这表明他们已能理解所感知的整个空间按基本方向具有可分性。

【文章出自《幼儿教育教育教学》总第689期,鼓励原创,尊重作者,转载请务必联系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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